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法制局配合) (十三)全面加强饮食油烟治理,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 (十一)大力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将全市域划定为禁燃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化解中小型企业VOCs治理难度大、成本高、排放不达标等问题;严格涉VOCs项目准入。
严把准入关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中山海事局牵头,优化交通结构,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配合) (二)强力推进区域污染整治,中山市政府印发了《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计划。
严格落实车轮车身冲洗和车厢全封闭等环保措施,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序集中到共性工厂进行加工;建设互联网+VOCs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系统。
全市饮食服务业炉灶应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 (五)强化高排放行业环境监管,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配合) (十六)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强对水上加油站及船用燃油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按要求需安装的督促落实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建立系统值守和预警制度,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从严查处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大力推进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加快提升制造业绿色化水平,减少生活污染,构筑市区微循环公交系统;规范和引导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从2018年1月1日起落实船舶在我市港口靠泊期间使用含硫量0.5%的燃油,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空气质量,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应用,按法律法规及规定责令其停业、关闭;严格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制定《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应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现印发给你们。
对于多发时段和地段,且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得超过45-60kPA;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引导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移动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