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公交线路运营网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7. 推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实施退工还林还草,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对城市规划区内裸土登记造册。
推动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城市规划区内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达50%,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国家规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10.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严厉打击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各园区制定工业窑炉、砖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建投资集团〕 对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
二、作战任务 打赢蓝天保卫战,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商务局、梧州海事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3.加快车船结构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梧州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梧州船舶检验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4.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加强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
严格落实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6.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到2019年全市100个车位以上的公共机构既有停车场中有80%(含)至100%配备(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且比例不低于10%,推动天然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
取消普通柴油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