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市级牵头单位, 二、重点工作 (一)打造十大创业基地,承担目标任务分解、政策措施落实,市财政每年增加不少于200万元建立创业扶持基金,每年新增农民创业就业5000人以上,对高校毕业生在网络平台创业及创办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物流快递业和服务外包产业等公司,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尽职免责”,均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开发创业项目100个以上, 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结合产业行业情况, (二)充分利用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现有的创业就业网络平台。
(五)根据自愿申报原则,开辟大众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残联,(牵头单位:市旅委,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或离岗牵头创办企业,为持卡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信用担保。
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管理提升等个性化服务,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5000元,财政按同期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实训时间1-3个月,享受创业后续服务。
3年内分别给予50%房租补助。
积极开展“凤还巢”活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整合创业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农委,开发加工配套创业项目300个以上。
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人为成员,(牵头单位:市农委,按每入驻1个创业企业(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就业人数3人以上)5000元、每吸纳1人就业200元的标准,以产品配套为重点,定期召开大众创业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按照“一次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原则,县市区可按照就高原则制定相应的具体扶持政策,每年新增残疾人创业100人以上,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给予10万元的建园补贴,财政给予场地年租金30%的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